元宇宙网:【西双版纳防范非法集资宣教】关于数字藏品、虚拟货币、元宇宙等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企业元宇宙1个月前发布 admin
10,457 0
元宇宙网:【西双版纳防范非法集资宣教】关于数字藏品、虚拟货币、元宇宙等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看似与日常生活相距甚远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经过不法分子的“精心包装”,摇身一变成为“返本销售”“以房养老”这些看似“低门槛保本无险高额付息”等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诱骗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犯罪波及各个年龄层职业收入群体,裹挟群众多,损失惨重,形势严峻。

为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力度,持续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西双版纳州处非办梳理非法集资高发领域风险提示,揭露非法集资“套路”手段及其危害,旨在帮助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根源上主动拒绝和远离非法集资。

关于数字藏品、虚拟货币元宇宙等领域非法集资

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NFT”的旗号,以质押拍卖托管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诱导群众将资金投入资金盘平台,并通过线下推介拉人头发展下线,相关活动存在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一、基本概念

NFT(Non-FungibleToken,非同质化代币),俗称“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收藏品甚至房地产等事物来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简而言之,NFT就是购买者对某作品的所有权凭证。用买房来比喻,NFT不是房子,而是房产证。人们可以通过NFT这张“房产证”,明确知道作品是由谁创作的、现在归谁所有,买下它的成交价是多少。

二、相关规定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禁止在中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相关金融服务,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中指出: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USTD)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等。交易平台应避免发行碎片化NFT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发行金融产品。

三、风险提示

凡是打着NFT、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旗号,实质上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业务活动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旦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社会公众对当下热门概念炒作要保持冷静,不参与NFT相关代币发行和投机炒作活动,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若NFT发行方向公众承诺固定回报、高额收益,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若以交易NFT的名义拉人入伙,层层分级,收人头费的,则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国家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云南省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12345

西双版纳州各级处非办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处非办   0691-2139186

景洪市处非办       0691-2152309

勐海县处非办       0691-5123117

勐腊县处非办       0691-8134118

西双版纳州处非办 宣

 

来源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https://www.xsbn.gov.cn/czj/93670.news.detail.dhtml?news_id=2925737

配图:pixabay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